







关于宝鸡分公司凤翔管理所人员编制的批复
索引号: | ZDDBG18111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1〕604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关于宝鸡分公司凤翔管理所人员编制的批复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1-09-20 |
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:
你单位《关于上报宝鸡分公司凤翔管理所人员编制的函》(陕宝汉函〔2011〕93号)收悉,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成立凤翔管理所,由宝汉公司宝鸡分公司管理。
二、凤翔管理所为正科级建制,所机关人员编制17名,其中所长1名、副所长2名。内设办公室、计划财务股、工程养护股、收费管理股等4个部门。
三、凤翔管理所人员编制如下:
凤翔收费站管理人员编制5名,路政管理人员编制3名,收费员共编制75名,治超员编制8名,监控值机员编制8名。
四、驾驶员、炊事员、水电工、门卫、锅炉工等后勤服务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,请你单位依据人员编制及工作需要,合理配备人员并报厅核备。
特此批复。
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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